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蒋**与被执行人张**、陈**买卖欠款纠纷一案,高**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4日以(2014)高民初字第1069号民事调解书结案。现该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张**、陈**逾期未能履行完结。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对被执行人陈**名下在中国农**支行账号为6228***********9816的存款60584元予以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