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黄**与被执行人姜**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已履行本案法律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姜**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杜**与陈**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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