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郭建设、郑**等与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郭建设、郑**、杨*、郭**与被告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郭建设、郑**、杨*、郭**在法定期限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免交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郭建设、郑**、杨*、郭**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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