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刘某某诉被告深圳**登记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重复征收房产税费一案,经审查,涉案房产为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公园大地花园二期7栋第10层1002房。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的房产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应由深圳**民法院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移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