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赔偿请求人王**、王**于2012年11月25日以错误执行为由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天**积区人民法院赔偿。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赔偿请求人王**、王**以天**积区人民法院就本案赔偿事宜正在与麦积区人民政府积极协商解决为由,撤回赔偿申请。
本院赔偿委员会决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王**、王**撤回赔偿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黄**与嘉峪关市公安局道路行政管理一审行政裁定书
王*与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赵**与瓜州县瓜州乡政府土地行政处理二审行政裁定书
许*与敦煌市人民检察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与瓜**政局及第三人方*婚姻登记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与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征收一审裁定书
酒泉荣**限公司不服被告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行政登记一审行政判决书
瓜州浩**限公司与瓜州县公安局诉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
玉门市**责任公司与瓜州县国**矿业有限公司行政赔偿一审行政裁定书
刘**与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