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磁县**监督局与磁县**运水泥制品销售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质量监督行政管理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所做(冀磁)质监罚字(2014)1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二0一五年九月十六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销了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对磁**监督局所做(冀磁)质监罚字(2014)1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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