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平顶**卫生局申请执行王*行政处罚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收到裁定书后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4)平新卫医罚字31号处罚决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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