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华联合财**州中心支公司与潮州市**监督管理局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中华联合财**州中心支公司诉被告潮州市**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26日立案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中华联合财**州中心支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本案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中华联合财**州中心支公司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和《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十)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华联合财**州中心支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中华联**潮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裁判日期

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