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中华联合财**州中心支公司诉被告潮州市**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26日立案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中华联合财**州中心支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本案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中华联合财**州中心支公司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和《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十)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华联合财**州中心支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中华联**潮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裁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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