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上诉人尹*学诉被上诉人广宗县人民政府、原审第三人尹**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中,上诉人尹*学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上诉人尹*学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尹**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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