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与被执行**管理局房产抵押权行政登记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亦向本院书写了结案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2014)邓*初字第32号行政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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