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人中融信佳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怀被申请人江苏长**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2014年9月9日,中融信佳投**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司)以江苏长**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司)已停止经营,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长**司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中**司主张长**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但中**司与长**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依法成立,目前尚未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中**司是否具备作为债权人申请对长**司进行破产清算的资格尚不能确定,故对中**司的申请应不予受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对中融信佳投**限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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