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安徽**限公司与被告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原告安徽**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回诉前调解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安徽**限公司的撤回诉前调解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安徽**限公司撤回诉前调解。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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