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杨*与张**合伙协议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杨*与被执行人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查明被执行人张**有银行存款。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张**银行存款人民币8055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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