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梁**与冼**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梁**诉被告冼裕周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4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梁**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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