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深圳市某某某某委员会与秦某某行政处罚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上列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行政处罚纠纷一案,深圳市某某某某委员会作出的深*罚决第Z0025696号《深圳市某某某某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罚款30000元(人民币,下同)并要求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执行费350元,本院依法立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秦某某名下价值人民币30350元的财产或冻结、扣划其相应的银行存款。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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