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大连**开发区得胜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处与大连机电安装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大连**开发区得胜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处与被执行人大连机电安装工程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普兰**法院于2011年10月12日作出(2011)普*初第91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同**本院决定立案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的房产已被大**中院查封,我院已轮后查封,暂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书面向本院表示此案可暂缓执行,待查到被执行人财产后再恢复执行。故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普兰店市人民法院(2011)普*初第91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若被执行人具有执行能力,或申请执行人能提供出被执行人准确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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