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江苏中昊**淮北分公司与安徽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终结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中昊**淮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安徽中**有限公司已向安徽省**民法院申请撤销并提供相应的依据。我院受理该案后于2015年10月16日向淮**委员会发出通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其受理的江苏中昊**淮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现淮**委员会已决定对该案纠纷重新仲裁.我院于2015年10月19日作出(2015)淮民特字第000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案撤销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淮**委员会(2014)淮仲裁字第118号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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