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石**限公司诉被告中石油昆仑庆**用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中石**限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中石**限公司以与被告私下协商解决了纠纷为由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石**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663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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