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重庆建**责任公司与重庆**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建**责任公司与被告重庆**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重庆建**责任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建**责任公司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建**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79140元,减半收取89570元,由原告重庆建**责任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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