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彭**与被告四川琳**限公司、被告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彭**于2015年11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彭**确属自愿申请撤诉。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彭**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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