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成都中**限公司与四川省**有限公司、钱**、陈**、刘**、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成都中**限公司与被告四**团有限公司、钱**、陈**、刘**、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成都中**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自愿撤回对被告四**团有限公司、钱**、陈**、刘**、李**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成都中**限公司自愿撤回对被告四川省**有限公司、钱**、陈**、刘**、李**的起诉,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成都中**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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