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邓*诉被告攀枝花市**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邓*于2015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邓*的撤诉申请不违背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邓*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原告郭安静诉被告重庆市渝中区第九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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