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德宏州**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郑**申请执行德宏州**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2015)德**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内容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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