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康**与甘肃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康**与被执行人甘肃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兰州**民法院(2014)兰民一终字第7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甘肃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康**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及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兰州**民法院(2014)兰民一终字第722号民事判决书中申请执行人康**与被执行人甘肃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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