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段**与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段*瀚诉被告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段*瀚于2015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段文*的撤诉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及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段文瀚撤诉。

案件受理费4495元,减半收取2247.50元,由段文瀚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