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建设**农安支行与任*新贷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建设*农安支行与被执行人任*新贷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地二百五十七条(六)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3)吉农民初字第287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