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诉被告谢**、谢**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三款、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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