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南通**有限公司与曹**占有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南通**有限公司与被告曹**占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南通**有限公司未能在本院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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