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何**与吴云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与被执行人吴**其他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2015)旺苍民初字第73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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