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2014)旺苍民初字第1239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旺苍县**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华联合财**元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元中心支公司其他权属、侵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中华联合财**元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元中心支公司现已全部履行本次执行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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