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旺苍县**有限公司、四川广元**交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元中心支公司其他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2014)旺苍民初字第1237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李**申请执行旺苍县**有限公司、四川广元**交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元中心支公司其他权属、侵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旺苍县**有限公司、四川广元**交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元中心支公司现已全部履行本次执行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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