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与被执行人代贵林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代贵林已全部履行了义务,全案已经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呈执恢字第36号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王某某诉杨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某某诉张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李*某诉被告李*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徐某诉陈某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陈*诉杨某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杨某某诉李*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李某某诉殷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赵**与被执行人马**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曹某某诉*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刘**周游天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