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执行的谭某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兑付给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2015)双民初字第12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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