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韩**与被告王*朝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韩**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韩**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何*与张*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张某某与被告周某某离婚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张某某与陈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董某某与蒲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席某某与陈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杨*与王某某l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祁某某与马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某某与杨*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与曾**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马*与李*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