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某某与杨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李*某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决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