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刘**与代超圣侵权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与被执行人代超圣赔偿纠纷一案中,因本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天**海新区人民法院(2015)滨塘民初字第2992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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