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段**与任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段*连诉被告任羊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段*连于2015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段**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5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段**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段**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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