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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张**与赵**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郑**、张*更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不服伊川县人民法院2015年伊**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的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伊川县人民法院2015年伊**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三、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伊川县人民法院2015年伊**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伊川县人民法院2015年伊**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四、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

“一、维持伊川县人民法院2015年伊**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加判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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