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朱**与陈**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朱**与被告莫**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朱**逾期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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