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晁某某等人妨害公务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濮县检刑诉(2015)5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晁某某、孟某某、李**、李**、李**、李*丁犯妨害公务罪,于2015年12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2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亓晓林、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晁某某、孟某某、李**、李**、李**、李*丁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6月11日21时许,濮阳县公安局梨园派出所干警依法传唤该乡西孙集村村民李**,一辆警车在该村将其带走后,被告人晁某某、孟某某、李**、李**、李**、李**、李*己(二人已判刑)等人向执法干警以吐口水、谩骂的方式起哄闹事,围攻派出所另一辆警车上的出警人员长达6小时之久,威胁、逼迫干警放人,造成了恶劣影响。

公诉机关当庭讯问了被告人晁某某、孟某某、李**、李**、李**、李**,宣读了同案人李**、李*己供述,被害人赵某某、谢某某、梁某某陈述,证人后某某、宋某某、王某某、井某某、翟某某、刘**、李*庚、李*辛、刘**、刘**、高某某、梅某某、李*壬、李*癸、韩某某、李*子、李*丑、胡某某、郭某某、翟某某、龙某某等人证言,出示了价格鉴定结论、梨园派出所情况说明、录音情况说明、梨园乡政府证明、汇源集园证明、汇源濮阳项目2014年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协议、归案情况说明、刑事判决书、无前科证明、户籍证明等证据,以支持起诉书的指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晁某某、孟某某、李**、李**、李**、李**同他人以威逼、胁迫的方法阻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符合妨害公务罪特征,请求依法判处。

一审答辩情况

被告人晁某某、孟某某、李**、李**、李**、李**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均无异议,当庭均未提交证据。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11日21时许,濮阳县公安局梨园派出所民警驾驶警车出警至梨园乡西孙集村,在依法传唤该村村民李*丑时,被告人晁某某、孟某某、李*甲、李*乙、李*丙、李*丁伙同李*戊、李*己(二人已判刑)等人围攻执法民警及阻拦警车,并采取向执法民警吐口水、谩骂的方式起哄闹事,威胁、逼迫民警放人。

另查明:2015年10月14日,被告人晁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4年12月25日,被告人孟某某、李*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5年2月4日,被告人李*丙主动公安机关投案;2015年3月12日,被告人李*乙、李*丁主动公安机关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晁某某供述:证实2015年6月份的时候,具体哪天记不清了,因为我村承包土地的事,我丈夫李*丑和我公公李*癸、婆婆韩某某带着我大儿子李*寅去我村支书“二斧得”家闹去了,我在家看电视,听有人说派出所的人把李*丑带走了,我就去“二斧得”家了。当时有一辆警车在他家门口停着,我公公李*癸在警车前边地上躺着,我婆婆韩某某在车后面躺着,警车周围有村里很多人,我看着有二、三百人。我就问派出所的人怎么把两个老人摔成这样了,那个人说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去“二斧得”家问怎么回事。这时候有人在那嗷嗷、在那儿骂,我听着有人喊打、闹、骂!具体是谁喊的我不知道,其中有李*丙、李*甲、李*己在那儿,他们几个吵吵的比较响,其他的人我认不了,这时候有个人说两个老人肯定冷,让我去抱个被子,我就回家抱被子了。走到十字路口,我看见救护车来了,回来的时候,那个救护车已经走了。回来后,我找不到“二斧得”,就开始和他媳妇吵吵着骂起来,我三婶子孟某某也骂她,还朝警车玻璃上吐了一口唾沫,我也朝警车上吐。当时李*寅在派出所的车上,派出所的人让他下来,我没有让他下来,过了一会儿,俺村的李**和“二斧得”回来了,商量让李*丑回来,给我们家人看病。我姐李*戊和李*子也回来了,我和李*戊又骂“二斧得”家的人,停了一会儿,救护车又回来了,先拉走了一个老人,记不清先拉的谁了,凌晨2时左右我就回家了,警车还在那儿。因为李*癸、韩某某在那儿躺着,所以派出所的警车在村里停了很长时间没法走。我没有想那么多,外面的人乱说得让李*丑回来签字,才能让两个老人起来去医院,我记得孟某某这么说了。我当时也骂派出所的人了。

2、被告人孟某某供述:证实因为我侄子李*丑被派出所的抓走了,我大哥和大嫂在那儿躺着呢,我们就围住派出所的警车不让走了。当时有李*己、李*甲、李**、李*丙、李*戊等人,我只看见警车内坐着一个人,我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我朝着警车门口吐口水,吐没吐到那个人身上,我就不管了。救护车去了两次,当时有人说李*丑不在家,没家属签字,救护车上的护士就不敢抬他们了。不知道当时是谁提出的让派出所的人先放了李*丑,才让派出所的车走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不知道是谁提出让乡领导签协议给我大哥大嫂看病的,不知道是谁签的协议。乡里的人和我们的人签过协议,把李*丑放出来后,我们才让派出所的车走了,那时候都凌晨三、四时了。派出所的车在我们村里一共七个小时左右。男的没骂人,光围住警车不让走,和派出所的民警吵吵了,我们女的都在那儿骂民警了。

3、被告人李*甲供述:证实2014年刚收完小麦,记不清具体时间了,那天晚上大概9时多,李*丙给我打电话说李*丑因为喊人去地里闹事,被派出所的带走了,派出所打人了,李*癸现在还在警车前面的地上躺着,让我快点过去帮忙。我到现场以后,见有很多人在“二斧得”李*庚家门口,有一辆警车停着,李*癸夫妇在警车前后各躺一个人。孟某某、李*戊在那儿骂村干部和派出所的民警,我对她们说骂、骂,不中把派出所的车给他们掀翻了。李*己在旁边向围观的群众说派出所的打人了,派出所的打人了!李*丙在人群中跟着起哄说派出所的打人了,除非把李*丑放回来,不然不让派出所的车走。其实派出所的没打人。警车大概从晚上9时左右停到次日凌晨2时左右。警车上有五个人。120救护车去的时候大概是晚上23时左右,他们一量血压,李*癸的高压是220,韩某某是200,当时120的人要抬他们上救护车,我说120要是把人拉走,就要对这件事负责,他们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就要找120的事,120的人就不敢抬了,然后120的人让派出所的人表态,如果派出所的人签字同意就把人抬走。结果120和派出所的人都不敢表态,120急救车就走了。我们这样做就是想让派出所把李*丑给放了。我把李*寅抱到民警车上的。当时是想给派出所找麻烦呢。

4、被告人李*丙供述:证实因为承包土地的事儿我堂弟李*丑到村支书李*庚家闹事,李*庚报警了,派出所民警出警到我们村把李*丑带到派出所,他们当时去了两辆警车,有一辆先走了,还有一辆没有走掉,被李*丑的父母李*癸、韩某某扣住拦下了。李*丑的母亲躺在后面,李*癸躺在前面,李*寅也在警车上,把派出所的四、五个民警也扣下了。我听到吵闹声就从家里出去了,当时看到现场有二百多人围着警车和民警,我到现场后也骂了几句,并说将警车扣住,把警车掀翻,还要求把李*丑放了才放警车。我们从当天晚上9时多一直将警车和民警扣到第二天凌晨三、四时,派出所被迫先将李*丑放出来,我们才把他们和警车放回去。当时有孟某某、李*戊、李*子、晁某某、李*乙,还有很多人吵闹,因为晚上没看清还有谁。孟某某、李*戊、李*子、晁某某他们朝民警脸上吐口水了,李*己、李*乙、我和好多男的都说把警车掀翻,还要求派出所把李*丑放了,我们才放警车。后来听说李*丁、李*甲参与了。

5、被告人李*乙供述:证实当天晚上,我和李**跑过去,看到现场大概有一、二百人围着警车和民警,我和李**都骂派出所的民警,并说要把警车扣住,把警车掀翻,还要求派出所把李*丑放了,我们才放警车,我们从当天晚上9时一直到凌晨4时左右,派出所把李*丑放回来后,我们才让派出所的民警走。李*丙、李*甲、李*己、李*丁、李**、李**、李**和他媳妇马**、孟某某、李*戊、晁某某、李**、李**、田**、李*子等等,还有很多人吵闹,我们都骂了,我和李*丁、李*己、李*丙、李*甲等好多男的说把警车掀翻,不把李*丑放了,不能放他们走,孟某某、李*戊、晁某某等不停对民警进行谩骂,还朝警车、民警脸上吐唾沫。不是李*甲就是李**,把李*寅放民警车上的。我到现场骂村支书李*庚和民警了。120急救车去了两次。第一次我们不让医生把他们拉走,第二次是等到梨园乡政府的领导和李*甲他们签好协议,说是让乡政府给他们两个看病,再把李*丑从派出所放出来,才让救护车把李*丑的父母拉到乡卫生院看病去了。不知道谁和乡政府领导签的协议。我一共在现场待了六、七个小时的时间。

6、被告人李**供述:证实我看见孟某某隔着车窗朝派出所民警脸上吐了一口吐沫,吐到民警脸上了。我也参与围堵警车了,拦住警车不让走。听着可能是李**说将警车扣住,把警车掀翻,推沟里去,当时乱吵吵,还有好多妇女在那儿骂,最起劲儿的是孟某某和李*戊。李*甲说把李*丑放了,我们才放警车,我和李**、李*己就乱起哄,都要求派出所把人放了,还说要把车掀翻。后来乡领导来做工作,最后李*丑回来后,才对派出所的警车和民警放行。李*寅好像是被李**抱到警车上的。等派出所的警车走了我才回家,在那儿待了大概八、九个小时。

7、同案人李*戊供述:证实2014年6月11日晚上10时左右,我弟弟李*丑的女儿蒙蒙给我打电话说李*丑被抓走了,我就和我丈夫梁**骑着摩托车赶到了西孙集村。当时现场有三、四十人围着警车,我父母一前一后躺在警车两头。我去了后见父亲、母亲身上都盖着被子,一个躺在警车前,一个躺警车后。当时在现场的有我二妹妹李*子、三婶子金*、堂大娘(姓田叫什么名不知道)。李*子怎么骂的我没听清,其他人干什么没注意,我在气头上骂了两句。我一直在父母和警车跟前没离地方。谁往警车上及民警身上吐唾沫了我不知道。现场救护车一共去了两次。我父母挡着警车,旁边有人说让李*丑从派出所出来后才让警车走,因此没让我父母跟救护车去医院,当时是孟某某给我这样说的。后来孟某某参谋着,提出的让乡里签协议给我父母看病,并让乡长当场宣读的,我是老大就张罗着办了这个事。

8、同案人李*己供述:证实我们村里面的地被包出去犁地的时候,我们村个别人去闹事去阻拦,我作为我们组的代表也去了,到现场后一看不是我们组的地,我就走了。晚上19时许,李*丑的父亲李*癸来我家说要找我去李*庚家闹事,后来我在浇地时李*乙给我打电话说李*丑被派出所抓走了,让我快过去看看。到了现场后我看见120的车已经过去了,李*丑的父亲躺在警车的前面,李*丑的母亲躺在警车的后面,当时场面很混乱,警车周围围了很多群众,我看见警车周围有晁某某、孟某某、马**、田**、李*戊、李*甲、李*丙、李*丁、李*乙、李**。晁某某刚开始没骂人,之后也参与骂李*庚,其他的几个女的,包括孟某某、马**、田**、李*戊都参与骂了,有几个男的也都骂了,她们几个都挨着警车在那骂。

9、被害人赵某某陈述:证实2014年6月11日晚9时,因有人到本村支书李*庚家闹事,我和谢某某、梁某某、许**及巡防队员刘**、翟某某、宋某某、井某某等人到梨园乡西孙集村出警。我们赶到后发现李*丑及其父亲李*癸、母亲韩某某、儿子帅*(眼瞎、智商有问题)在李*庚家西屋门口坐着呢,当时现场很乱,我们就让李*丑上车回派出所处理,李*丑的父母闹着不让带走李*丑,我和梁某某上警车,李*丑的父母扶着李*丑的儿子帅*非要上警车,在拉车门的时候李*丑的父母及孙子一起摔倒,我也被韩某某拉倒了,我随即起身后发现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丢失。李*癸、韩某某、李*寅倒地后,后面一个叫田**的妇女就喊着说派出所打人了,随后李*丙、李*己、李*丁、李*乙、李*甲就领着围观的群众开始乱喊:“把派出所的车砸了,把警车掀了”等话,紧接着李*丙、李*甲就让李*丑的父母一前一后躺倒在警车两头,李*甲将李*丑的儿子李*寅抱到警车中间的座位上,随后李*丑妻子晁某某及其姐姐李*戊、三婶子孟某某、妹妹就围着警车,然后李*丙、李*己、李*丁、李*乙、李*甲等人就让她们几个骂,随后这几个人就开始骂李*庚,孟某某和晁某某骂着就朝警车里吐吐沫。当时我和谢某某及李*丑的儿子在警车坐着,我就用手机录了几段骂人的话。后来乡长胡某某、财所所长等人来到,李*丙、李*甲等人就给胡乡长谈判说把李*丑放了,就让警车和干警走,后来将李*丑送回去,他们又要求给李*丑的父母看病,费用由政府出,还要立下字据,并且有乡长签字按手印,一直到凌晨3时多才让警车和干警离开。在这次出警过程中我们没有任何过激的言行。

10、被害人梁某某陈述:证实我给群众作解释,他们乱起哄,并且骂我们出警人员,之后我给卫生院打了电话,卫生院的车来了之后,量了李*丑父母的血压较高,需要去医院治疗,李*丙、李*甲、李*己、李*丁等人起哄说不能去,要让李*丑回来签字,出了事谁负责,医院的车也不让走。后来我见到李*丑的叔叔李**,我们一起来乡里找领导解决此事。

11、被害人谢某某陈述:证实2014年6月11日16时许,梨园乡副书记郭某某到我所报案称汇**公司的两辆拖拉机在西孙集村东南地里旋耕地时遭到西孙集村一些群众的围攻、殴打。接到报警后,我带领民警许**及巡防队员刘**、翟某某等人出警,到现场后发现聂刘喜的拖拉机左后胎被割了两个口子,车上有许多土疙瘩,龙**的拖拉机上也有许多土疙瘩,车钥匙被抢走,经询问西孙集村支书李*庚,获知是其村民李*丑通过喇叭喊的人到地里闹的,我们就传唤李*丑,但一直到晚上也没去派出所。晚上9时许,听说李*丑正在村支书李*庚家里闹事,我们迅速出警。翟某某等人将李*丑拉回所里,车号为豫J2112的警车被拦下。

12、证人后某某证言:证实2014年6月11日晚上11时,我与本院医生龙某某、护士郭**一起开着120急救车去西孙集庄村后街西头出诊,到了现场,看到好多人围着警车起哄、辱骂派出所民警,男的四、五个人并且有人喊打,还说将警车掀到坑里,还有四、五个女的在那谩骂,民警在做着解释工作,没有和现场的人发生对骂和冲突。我一直都没有下车,后来救护车也被群众围起来,大概过了一个小时,郭**和龙某某上车说走,我们才离开。6月12日凌晨1时左右,我们三个又再次去西孙集村后街,到现场后看到还有好多人围着警车,民警坐在车里,警车前面躺着李*癸,警车后面躺在韩某某,看到乡政府的领导在做工作,半个小时后,将李*癸抬到120救护车上,然后开车回医院,车上坐着老头的家属,一个女的、两个男的,第二次我们回来又将韩某某拉走。从出诊到把韩某某抬到120急救车上,大概有四、五个小时。

13、证人宋某某、王某某、井某某、翟某某证言:证实2014年6月11日8时,接到西孙集村支书李*庚的报警说有人在家闹事,付**所长安排谢某某指导员带领我们和梁某某、许**、赵某某、刘**、王**赶到现场,看见李*丑及家人正在李*庚家闹事,谢某某让李*丑回派出所说说。于是把李*丑带走。半个小时后,我们见谢指导他们还没回来,就联系许**,得知被李*丑的家人拦着警车谩骂、并朝警车上吐吐沫,李*丑的父母躺倒在警车前后不让车走,被围困六、七个小时。案发当日下午,李*丑在本村大喇叭里喊人到施工现场阻拦施工,并煽动村民到施工现场闹事,还将施工车辆的轮胎用镰刀划破。当日传唤李*丑没有找到,晚上李*丑带着残疾儿子到本村支书李*庚闹事,后来又听说李*丑的家人围住警车谩骂,本村的李*己、李*丙、李*甲、李*乙、李*丁煽动群众掀警车,骂民警,民警围困长达六、七个小时,一直到凌晨3时。

14、证人刘*甲证言:证实2014年06月11日20时左右,濮阳县公安局梨园派出所指导员谢某某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梨园乡西孙集村村支书李**家中闹事,谢某某指导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派出所民警梁某某、许**、赵某某和我们巡防队员六人开了三辆车一块赶到了西孙集村村支书家中,我们赶到后发现西孙集的李*丑和他的父亲、母亲及李*丑的傻孩子在给本村支书家中谩骂、闹事,李*丑还教唆其傻儿子在本村支书家中大便,谢某某指导员问明情况后让李*丑上车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当带着李*丑刚走,第二辆车和第三辆车还没有准备走,这时他们村的李*丙、李*甲、李*己、李*乙、李*丁带领有几十个人也赶到了现场,李*丙、李*甲等人教唆李*丑的父母在警车前方一个、后方一个堵住派出所出警人员车辆的去路,李*丙和李*己这时开始谩骂出警民警,李*丙、李*甲、李*己等人大声喊着要将出警的车辆掀翻、砸了。还教唆李*丑的爱人晁某某,姐姐李*戊、三婶子孟某某、田**等人围住出警的民警谩骂、撕扯,有的还朝民警身上吐吐沫,还有人将村庄道路上的电给推掉,当时路上一片漆黑,后来梨园乡政府的领导也赶到了现场进行劝解、疏导,他们围攻民警又六、七个小时,一直从晚上8时多僵持到第二天凌晨3时才将出警的民警放了回来。后来是在梨园乡乡长胡某某、乡财所所长李*等人赶到现在后,李*丙、李*甲等人就和胡乡长谈判,要求放回李*丑,才让警车和民警走,但是李*丑被放回后,他们又要求给李*丑的父母看病,费用由乡政府出,还要乡里写下字据,还要乡长签字、按上手印,一直到凌晨3时多,李*丑的父母被送到梨园卫生院后,才让民警谢某某、许**、赵某某等人开着警车离开。

15、证人李*庚证言:证实2014年6月11日20时40分左右,我接到妻子刘*乙的电话称李*丑带着家人来家里闹事。我将此事给乡里郭**汇报后,郭**让我报警,我就向梨**出所报警。当日下午17时,李*己给我打电话说李*丑家人及村里十多人在我家闹事,并要求让郭**过去调解此事,李*己给我打电话的意思是威胁我,要带人去我家闹事,给我办难看,并让郭**也过去,不过去就把事情闹的更大。李*己就是商量闹事的头,与李*甲、李*丙等人在本村李*壬家开的代销点商量此事。22时许左右,我和本村会计李**在工地的时候,李**接到郭**电话后对我说,李*丑被派出所的带走啦,派出所的车被扣在我家门口了。我回到派出所后,看见几位乡里边的领导跟村里的一个叫李**的说事儿呢,李**说要先放人后放车之类的话,我说了李**几句,就跟着胡乡长、郭**、翟乡长、财政所所长李*一起回西孙集村。到村里我看到李*丑的父母一前一后躺在警车两头,身上盖着被子。我用手机照了照他们,发现他们没什么事,也都没有啥伤。李*丑的媳妇、姐姐、妹妹及三婶子对着派出所的民警谩骂。我说了对方几句,李*丑的媳妇晁某某和李*丑的姐姐就骂我,并往我脸上吐吐沫,之后我给对方签协议给李*丑父母看病的费用由乡政府出,并有李*和翟乡长的签字,之后我被邻居刘*丙、梅**拉走。阻拦派出所执法的有李*丙、李*己、李*甲、李**、李**等人,几人起的作用较大。我听妻子刘*乙说,派出所的人没有殴打李*丑的父母,李*丑的父母是因为李*丑被抓,拦住警察自己倒在地上,还把一个民警带倒在地上。

16、证人李*辛证言:证实2014年6月11日晚上,李*庚的妻子刘*乙给我打电话说李*丑带着家人来家里闹事。晚上10时左右,我又接到郭书记和派出所所长付**的电话说村里的人扣警车和人不让走,并让在喇叭里广播一下,让群众散开。我怕闹事没有广播,直接去现场了,看见李*丑的媳妇晁某某、三婶子孟某某、姐姐李*戊、李*丑的妹妹及李*丙的母亲田**谩骂派出所的人员。男的领头的有李*己、李*丙、李*甲、李*丁、李*乙等人阻拦派出所的人和车不让走,几人的目的就是让放了李*丑。我11时左右走的,那时派出所的人和车都还没走。

17、刘*乙证言:证实2014年6月11日天黑的时候,李*丑领着家人到我家里闹事,李*丑让自己的儿子在我家堂屋门口撒了尿,并把堂屋门上的钥匙抢走。他们还有其他很多人,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话很难听。过了一会儿其他人都走了,就剩李*丑他们一家四口,我去后边院里打电话回来,李*丑被派出所的人带走了,门口还停了一辆警车,好多人围着不让走了,我看见李*己、李*丙、李*甲、李*乙、李*丁喊着把车掀翻,要砸车,派出所的人给这些人解释。就听见李*丑的三婶子孟某某、姐姐李*戊、李*丑的媳妇晁某某骂我和派出所的人,李*丑的父母一前一后躺在警车两头,李*丙、李*己、李*甲、李*丁、李*乙闹得最凶,都是他们带头起哄。之后李*庚和乡里的人来到,李*丑的家人还在不停骂,李*丑的姐姐李*戊吐李*庚一脸吐沫。后来我们将李*庚拉走了。当晚9时将李*丑带走后,一直闹到凌晨3时才让派出所的人员离开。李*丑的父母躺着不让警车走,说派出所的人打他们了,其实都没有打李*丑的家人。

18、证人刘*丙证言:证实2014年6月11日晚22时许,我听见李**家门口有吵架声音,我从家出来看见一辆警车在李**家门口停着,李*丑的母亲和父亲及李*丑的儿子躺在警车的左边,三人身上都没有伤,李*丑的父亲站起来围着车转圈看时,李*甲和李*丙让李*丑的父亲躺在地上。随后看见李*丑的父亲自己躺倒在警车前,李*丑的母亲躺在警车尾,阻拦警车行驶。李*丑的妻子晁某某、三婶子孟某某、姐姐李*戊及妹妹、田**过来后,李*己、李*丙、李*甲、李*丁、李*乙等人就教着李*丑家人开始谩骂,李*丑的家人就对着派出所的同志谩骂,李*己、李*丙、李*丁、李*乙等人还教着李*丑的家人去李**家里殴打李**的媳妇刘*乙,随后我把刘*乙劝回家后就离开了。

19、证人高某某证言:证实韩某某他们摔倒后,田**就喊派出所的打人了,然后分别把李*丑的父亲、母亲抬到车的前头、后头,挡着警车不让走。孟某某骂的最凶,晁某某也在那儿乱骂。

20、证人梅某某证言:证实那天下午3时左右,我听见村里人乱吵吵,我出来看见李**家门口有一群人,李*丑的父亲带头去了李**家找李**,有四、五十人都去李**家闹事。当时有李*癸、李*己及李*己的兄弟三大头、五大头(具体姓名不知道),当时他们队的人说他们每家都去了一个人,这次李**家没人,他们都走了。晚上吃过饭天都黑了,大概有7时左右,李*癸的媳妇和一个小孙子又去了李**家,随后李*丑和他的瞎儿子也去了,最后李*癸领着他队的百十人都去了,李*丑说派出所的吓住他那个瞎儿子啦,还拉着那个瞎儿子让他在李**家堂屋门口屙尿,他们见李**没在家,都在那骂,骂得十分难听,派出所的去后,那些人闹的更凶啦,还有人往李**家屋顶扔砖头,后来那些人又把派出所的警车围住,李*丑的父亲躺在警车前头,他母亲躺在警车后头堵着警车不让走。当时李*甲的二儿子(李**)说不能让派出所的车走,并让李*己问派出所的为什么抓人,李*己就在现场警车前头问派出所的凭那一条抓人啊,并一直紧逼着派出所的人不让派出所的离开。现场看样子李*己是带头的,后来李**到了现场,这些人都过去骂李**、吐李**,还要打他,被别人及时劝住了,这些人有李*丑的婶子孟某某、李*丑的媳妇、李*丑的两个姐在那儿站着骂。

21、证人李*壬证言:证实大约在二十多天前,李*己、李*丁、李**、四老黑在我的代销点喝酒时,李*己对他们三个人说村里干部不给群众商量就量地,出多少地也不给公布,这个法办咱不愿意,他们说的很热闹,我嫌乱就出去了。

22、证人李*癸证言:证实2014年6月11日上午,我在地里除草时,村支书李*庚不让除草并说这地已经被承包,我与李*庚争吵了几句。下午3时左右,李*丑在本村喇叭里喊让本村的人去东地阻挠施工,李*丑喊过后陪我去西地浇地了,李*辛过去对李*丑说派出所来抓李*丑,让他躲躲吧。晚上我问李*丑怎么回事,李*丑说下午在喇叭里吆喝的事情。我觉得是李*庚的事情,就带着李*丑及孙子去李*庚家闹事。当时刘**的媳妇在家,我们等李*庚的时候,我孙子李*寅在他家堂屋门口尿尿了。派出所的人来了之后要将李*丑带走,我不让派出所的人带李*丑走,我就去拉住车门了。派出所的人就掰我的手,我手一松就倒地上了,还把我老伴儿韩某某、孙子李*寅也带倒了。我倒下的时候右眼角被地上的狮子硌破了点,抓车门的时候我往后挣把手弄淤血了,所以双手手面上两块黑。我老伴韩某某的一个胳膊肘擦伤了点。派出所的人没有打我。我倒地后,感觉头疼、头胀、脑袋大得不得了,我只顾得哭了,其他的事情就不知道了。当时周围人很多,记不清他们都说什么了。我女儿李*戊、李*子什么时间到的现场我记不清了,事后我听说我孙女蒙蒙给她们打电话过来的。村里是李*己、李*甲挑的头不让承包土地,还有李*丙、李*乙、李*丁跟着起哄,李*甲和李*乙都承包着别人的土地,李*己承包着前时村他岳父村里的土地。以上几人常在李*壬的代销点喝酒商量此事,我买烟的时候都见了好几回了。李*丑没有参加。

23、证人韩某某证言:证实我不知道怎么躺成一前一后的,也不知道谁给我的被子。

24、证人李*子证言:证实当晚我接到我侄女李**打的电话,赶到现场后看到我爸躺在警车前头,我妈躺在警车后面,身上都盖着被子、地上铺着东西,我过去看看父亲,又看看母亲,抱着母亲的时候看见李*丙、三婶子孟某某、李*甲、我姐李*戊围着警车谩骂,骂的什么听不准。没有人在现场指使我父母,我不知道他们怎么那么躺着,我父亲脸上有点伤,母亲有个胳膊擦破了皮,后来才被医院救护车拉走。他们都有高血压,哥哥李*丑也在现场,没注意他干什么了,我没有参与谩骂。

25、证人李*丑证言:证实2014年6月11日下午15时左右我在我村的大喇叭上喊没领钱的都上东地去,乡里的人正在村东地抓地,这样的话我重复了两三遍。2014年6月11日晚上20时左右,我带着我的大儿子李*寅(脑子有智障,双眼看不见东西)到我村的李*庚家要说法去了,我父母也跟着去了,我们一家四口就坐在李*庚家门口。2014年6月12日凌晨2时左右,我被乡里放回家了,我村的两个邻居用车把我拉回家去了,我先去了李*庚家门口,我看见我的父母分别躺在派出所警车的前边和后边,当时我看见我村的李*己、李*乙、石山岭、李*甲、李*丙、仝凌立、李**、还有我二婶子叫什么“梅的”,名字我记不住,我三婶子“老*”、我四婶子、我媳妇晁某某、我姐李*戊、我妹妹李*子等人在现场,其他的人我没有怎么注意到。

26、证人胡某某证言:证实2014年6月11日晚上9时左右,我接到派出所所长付**报告,需传唤违法行为人李*丑,到村后李*丑家人及邻居围攻派出所办案人员。2014年6月11日晚上9时50分左右,我带领梨**党委副书记郭某某、副乡长翟某某赶到现场,现场大约有五十人,有几个人一直在谩骂、侮辱派出所的干警,我问支书李*庚,他给我说这些人是晁某某、孟某某、李*戊、田**,还有李*丑的妹妹,还有李*丙、李*己、李*甲三人在一旁煽动这些人进行谩骂。现场有一些人围住警车,车前躺着李*丑的父亲,李*丑的母亲躺在车后。李*丙、李*己、李*甲、晁某某、孟某某、李*戊、田**、还有李*丑的妹妹不停谩骂,一会儿骂一阵,并口吐唾沫,吐到干警的脸上、身上、车上,车身周围几乎都是唾沫,派出所干警始终骂不还口。李*己说必须把抓到派出所的李*丑送到村里再让干警走,不放人回来就不让车、干警走,一直将车、干警扣留了近6个多小时,到2014年6月12日凌晨3时多才允许干警走,我也和干警一起回到乡派出所。

27、证人郭某某证言:证实2014年6月11日9时左右,西孙集村支书李**(外号“二斧得”)给我打电话说李*丑带着人到他家里去闹事儿了,我就帮着李**报了警,后来了解李*丑到李**家闹事儿的原因是因为2014年6月11日3时左右,李*丑在西孙集村大喇叭上喊村东南地犁地了,让村民都去阻拦。当时有一部分村民到梨园乡西孙集村东南地里阻拦人家犁地,还把犁地的拖拉机轮胎割烂啦,因为这个事儿2014年6月11日下午16时多,我和派出所的同志一块到李*丑家找李*丑没有见到李*丑本人,李*丑怕晚上乡工作人员再去找他,才带着人到李**家闹事儿去啦,李**就报案了。后来听说派出所的人员在西孙集执行公务时车辆人员被围困,乡党委政府派我和乡长胡某某、副乡长翟某某、财所所长李*、西孙集村支书李**一块到西孙集帮助处理,我们大概是2014年6月11日22时左右到村里的。我们到西孙集村里边老远就听见有人叫喊,有人谩骂,我们一下车看见支书李**家大门口围着很多人,大概有四、五十人,派出所的警车被围在人群中,派出所的人员被困在车里边,李*丑的父母躲在警车前后。因为我包的西孙集村土地流转的事儿,我就给群众做工作,现场部分群众情绪十分激烈,对着派出所的干警叫喊、辱骂,当时骂的最凶的是几个妇女,后来了解主要有李*丑的妻子晁某某,李*丑的姐姐李*戊、李*丑的三婶子孟某某、李*丑的妹妹等人,她们边骂边往车上、干警身上吐唾沫,我发现有几个男的在煽动鼓动这件事儿,主要是李*己、李*丙、李*甲等人,这几个人我认识他们,前段时间因为土地流转的事儿我给他们开过会,所以我认李*己、李*丙、李*甲认得比较准,经过反复做工作直到第二天凌晨3时左右,我们才离开了西孙集村。

28、证人翟**证言:证实我们赶到现场后发现有四、五十个人把一辆警车堵在了中间,后来经过村干部了解,是李*丑的姐姐李*戊、李*丑的妹妹、李*丑的三婶子孟某某、李*丑的媳妇晁某某等人在谩骂派出所的干警,旁边有大约五、六个男的在煽风点火、助威谩骂,后来我了解到说这句话的两人叫李*己和李*甲,当时还另有几名男的堵着派出所警车骂干警,后来知道说这些话的人是李*丙、李*乙、李*丁等人。李*丙、李*乙、李*丁等人还煽动二十多个群众要打村支书李*庚,被我及时劝阻。在我们做工作时有人带头提出把带走的李*丑放回来才放车,后来我了解到说这句话的是李*己。在派出所的警车被围困达3个小时左右的时候,李*丑被放回来后,他们仍不放警车走,还要求给李*丑的父母看病,并提出让乡政府出医疗费给红建的父母看病,让乡领导签写保证书,这个协议在签字的时候他们还要求乡领导亲自签字,李*丙在写好协议之后还要求在协议上加一条保证李*丑的父母没有后遗症,如果有后遗症让我们写清楚怎么办、谁负责,故意制造事端刁难我们,在写协议的时候,李*己、李*甲、李*乙、李*丁等人在一旁起哄、煽风点火。

29、证人龙某某证言:证实2014年6月11日晚上,我和后某某、郭**去西孙集村出诊,到了现场看到有好多人围着警车谩骂,警车前后躺着两个人,我和郭**给那两个人量血压,他们的血压都较高,需去医院治疗,我就找他们的家属签字,在那儿起哄的群众说他们的孩子没在那儿不能拉,出了事怎么办啊。我和派出所的干警给他们做解释,他们也不听。现场的群众也围困着120救护车至晚上11时多才离开,这期间听到有几个妇女一直对派出所的民警进行辱骂,骂得很难听,他们还对着派出所的民警、警车吐口水。6月12日凌晨1时左右,我和郭**、后某某再次来到西孙集村出诊,看见那两个人还在警车前后躺着,政府的工作人员在给群众做工作,还故意给我们的工作出难题,不让我们开展正常工作。我们在车里等待时,还听见有人在谩骂。大约一个小时后,我们才将两个人先后拉到卫生院治疗。

30、归案情况说明:证实2015年10月14日,被告人晁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4年12月25日,被告人孟某某、李*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5年2月4日,被告人李*丙主动公安机关投案;2015年3月12日,被告人李*乙、李*丁主动公安机关投案。

另有价格鉴定结论书、梨园乡政府证明、汇**团证明、濮**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汇源濮阳百万只肉羊养殖基地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汇**团濮阳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汇源濮阳肉羊产业链项目工作动态汇源(濮阳)现代生态**公司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等、汇源濮阳项目2014年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协议、梨园派出所情况说明、录音情况说明、刑事判决书、无前科证明、户籍证明等证据予以证实,以上证据均经当庭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采信。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晁某某、孟某某、李**、李**、李**、李**同他人以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符合妨害公务罪特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晁某某、孟某某、李**、李**、李**、李*丁犯妨害公务罪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晁某某、孟某某、李**、李**、李**、李*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人晁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一年。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被告人孟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一年。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被告人李*甲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一年。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被告人李*乙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一年。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被告人李*丙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一年。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被告人李**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一年。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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