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谭**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以秭检公诉刑诉(2015)1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谭**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5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涂海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谭**及其辩护人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7月到2013年7月,被告人谭**在中**银行、中**银行、中**银行办理3张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合计透支本金911705.15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并随案移送了相关证据。

一审答辩情况

被告人谭**辩称,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属实,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请求法院从轻判处。

辩护人宋**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谭**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被告人谭**因工程亏损而不能归还透支的款项,其主观恶性不深;被告人谭**系初犯、偶犯,犯罪前一贯表现良好;被告人谭**父母长期患病,经济十分拮据。综上,请求法院对被告人谭**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谭**在中**银行、中**银行、中**银行办理3张信用卡,共恶意透支本金911705.15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2011年7月6日,被告人谭**在中国**峡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卡号为62×××××××××××××××的信用卡,授信额度为2万元。2013年3月,被告人谭**经申请增加信用额度至80万元用于汽车分期付款,并约定分24期还款。2013年4月8日,被告人谭**分3次在宜昌欧**有限公司透支80万元。2013年12月,被告人谭**开始逾期不还款,发卡银行于同月30日开始采取打电话、送达书面催收函等方式多次催收,但被告人谭**拒不还款。截止2015年3月11日,被告人谭**拖欠银行本金496168.05元。

2、2012年1月7日,被告人谭**在中国**峡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卡号为43×××××××××××××××的信用卡,授信额度为3万元,于2013年8月24日将信用额度提升为8万元,并在使用该卡的过程中多次提升临时信用额度。2012年7月,被告人谭**申请10万元装修分期绑定于该卡,于同月26日将10万元装修分期全部套现。2014年2月,被告人谭**开始逾期不还款,发卡银行于同月开始采取打电话、送达书面催收函等方式多次催收,但被告人谭**拒不还款。截止2014年8月13日,被告人谭**拖欠银行本金216584.10元。

3、2013年7月5日,被告人谭**在中国**汉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卡号为62×××××××××××××××的信用卡,授信额度为20万元。2013年7月22日,被告人谭**持卡开始透支使用,2014年7月,被告人谭**透支后开始逾期不还款,发卡银行经多次催收,但被告人谭**拒不还款。截止2015年8月10日,被告人谭**拖欠银行本金198953元。

2015年6月25日,被告人谭**被保康县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谭**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被告人谭**在侦查机关的供述,证人殷某某、向某某、刘某某、宋某某、钟某某、罗某某、汪某某、代某某、卢某某、赵某某的证言,秭归县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出具的《受案登记表》,秭归县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保康县公安局后坪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中国工商**卡客户中心、中国建**信用卡中心分别提交的《报案卷宗》、中国民生**卡营销中心提交的信用卡交易记录及催收记录及被告人谭**申请办理信用卡的申请表,秭归县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被告人谭**及证人的户籍信息等证据证实,已经庭审质证和本院审查,予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谭**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谭**于2015年6月25日被抓获归案,其刑期应自被抓获之日起计算。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人谭**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0000元。

(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