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甄**与被告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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