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与被告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于2015年12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王**撤诉。

裁判日期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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