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南通**限公司与南通**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南通**限公司诉被告南通**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南通**限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南通**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南通**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南通**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