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凤台**有限公司与范**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简转普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凤台**有**与被告安徽省金也商业信息咨询有**、范**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不能直接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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