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山东长**播有限公司与山东世**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山东长**播有限公司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15)周商初字第3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被上诉人**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胡继业、李*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15)周商初字第365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重审。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