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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进农副产**限公司与丁*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洛阳宏进**有限公司诉被告丁需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洛阳宏进**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预交诉讼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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