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孟**被告李军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孟*于2016年1月28日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孟*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孟*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孟*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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