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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须与许其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须诉被告许其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中,原告马*须于2016年2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撤回起诉,系其依法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马*须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25元减半收取计款412.5元,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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