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白**与被告宜章县众富种养专业合作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属合伙协议纠纷。原告白**至今未实际向被告宜章县众富种养专业合作社出借款项。因此,被告宜章县众富种养专业合作社至今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一)项、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白**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431元,退还给原告白**。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民法院。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