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白**与被告宜章县众富种养专业合作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白**与被告宜章县众富种养专业合作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属合伙协议纠纷。原告白**至今未实际向被告宜章县众富种养专业合作社出借款项。因此,被告宜章县众富种养专业合作社至今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一)项、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白**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431元,退还给原告白**。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民法院。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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